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应在开庭前送达被告人。2010年9月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其中第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以量刑建议书方式提出量刑建议的,人民法院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将量刑建议书一并送达被告人”。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不会给你是在开庭的时候给法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