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基准是我国以及国际上一部分国家,对用于统一量值并作为最高依据的测量标准器所赋予的专有名称。亦称为国家计量基准。计量基准保证着一个国家的量值统一和准确,各国都非常重视计量基准的建立和管理,不少都纳入法制化管理。我国有关计量基准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有:《计量法》第二章,《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章,《计量基准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4号,2007年发布)。
计量基准是指为了定义、实现、保存、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有关量的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国家计量基准是指经国家决定承认的测量标准,在一个国家内作为到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JJF1001-1998定义)。全国的各级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以及标准物质测量的定值,都必须溯源于计量基准。计量基准可以进行仲裁检定,所出具的数据,能够作为处理计量纠纷的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
计量标准是计量标准器具的简称,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它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它把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逐级的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及将测量结果在允许的范围内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