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工业企业设有修理车间和运输部门。
该企业修理车间发生的费用为4773元,该车间提供修理劳务2010小时。
其中为运输部门修理48小时,一车间850小时,二车间812小时,管理部门300小时,共1962小时。
该企业运输部门发生的费用为7324元,运输材料物资7400吨公里。
其中为修理车间运输200吨公里,一车间4250吨公里,二车间1850吨公里,管理部门1100吨公里,共7200吨公里。
采用顺序分配法:
运输费用分配率=7324/(200+4250+1850+1100)=0.9897
修理部门=200*0.9897=197.94
一车间=4250*0.9897=4206.23
二车间=1850*0.9897=1830.95
管理部门=1100*0.9897=1088.88
修理费用分配率=(4773+197.94)/(850+812+300)=2.5336
一车间=850*2.5336=2153.56
二车间=812*2.5336=2057.28
管理部门=300*2.5336=760.10
会计分录:
运输费用:
借:辅助生产成本--修理车间 197.94
制造费用--一车间 4206.23
制造费用--二车间 1830.95
管理费用 1088.88
贷:辅助生产成本--运输部门 7324.00
修理费用:
借:制造费用--一车间 2153.56
制造费用--二车间 2057.28
管理费用 7610.10
贷:辅助生产成本--修理车间 4970.94
顺序分配法是指先按各辅助生产车间的相互耗用劳务的多少排列一个顺序,受益最少的排列在最前面,依次类推。从排列在最前的辅助车间开始,向后依次分配费用不再返还的方法。
顺序分配法,又称梯形分配法,是指各辅助生产车间按收益多少的顺序次排列,收益少的排在前面,先将费用分配出去,收益多的排在后面,后将费用分配出去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前者的费用将分配给后者,后者将其自身待分配的费用加上从前者分配来的费用为总的分配额继续往后分配,而不再分配给前者。前者进行分配计算分配率时,应以本身发生的辅助生产
费用除以提供给包括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在内的所有受益对象的总劳务量计算得到;而后者计算相应分配率时,则以本身发生的辅助生产费用加上从前者分来的费用之和除以提供给除前者以外的其他受益对象的劳务量总数计算得到。
采用顺序分配法,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不进行交互分配,各辅助生产费用只分配一次,既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受益单位,又分配给排列在后面的其他辅助生产车间或部门,计算也较为简单。但这种方法毕竟未全面考虑到各辅助生产部门之间交互服务的关系因此计算不够准确。另外,辅助生产部门之间受益多少的顺序往往难以确定,从而分配的
先后顺序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所以,这种分配方法只适合在各辅助生产车间或部门之间相互受益程度有明显顺序的情况下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