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赣考院普〔2016〕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招生改革,提高生源质量,拓宽生源渠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结合我院办学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进入我院学习。
我院的招生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领导下,由我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确保我院单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招生办、教务处、学工处、政治处、信息技术中心、监察室、党政办、保卫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
员的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分纪检监察组、命题考试组、保卫组、综合组(招生办、政治处、信息技术中心、学工处、党政办),以保
证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
学院2016年开设的大专专业: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会计。
以下待审批专业4个:司法信息技术、戒毒矫正技术、行政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方向)、国内安全保卫。
五、 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9日-3月6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
考生必须通过我院(http://www.jxsfjy.cn)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在网上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专业不可更改)等相关信息,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3月6日前,我院负责对报考我院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
2、信息比对审核:3月7-8日,将初审通过并汇总好的考生名单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审核。
3、公布合格名单:已报名考生于3月9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领准考证看考场:考生于3月11日携带身份证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领准考证看考场。现场确认地址: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