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强调的是自顶向下。
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自顶向下;逐步求精;模块化;限制使用GOT0语句。
自顶向下:程序设计时,应先考虑总体,后考虑细节;先考虑全局目标,后考虑局部目标。不要一开始就过多追求众多的细节,先从最上层总目标开始设计,逐步使问题具体化。
逐步求精:对复杂问题,应设计一些子目标作为过渡,逐步细化。
模块化:一个复杂问题,肯定是由若干稍简单的问题构成。模块化是把程序要解决的总目标分解为子目标,再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把每一个小目标称为一个模块。
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的内容简介:
“面向结构”的程序设计方法即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是“面向过程”方法的改进,结构上将软件系统划分为若干功能模块,各模块按要求单独编程,再由各模块连接,组合构成相应的软件系统。结构化程序设计(STRUCTURED PROGRAMING,简称SP)思想是最早由E.W.Dijikstra在1965年提出的,结构化程序设计思想确实使程序执行效率提高。
程序的出错率和维护费用大大减少结构程序设计就是一种进行程序设计的原则和方法,按照这种原则和方法可设计出结构清晰、容易理解、容易修改、容易验证的程序结构化程序设计的目标在于使程序具有一个合理结构,以保证和验证程序的正确性,从而开发出正确、合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