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在一家私人厂里做了三个月杂工,现在不想做了,我要走老板不结账怎么办,他还说我活没给他干好,

2024-11-25 00: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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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吓吓他 你就说你回去问了下你爸妈 你家有个亲戚在劳动局做事 说这是违法行为 如果不给钱 我就托关系 我们死磕到底
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老板不给工资是违法犯罪行为 ,这一点你自己要了解,不要怕他)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回答2:

先给老板一个最后通牒。“咱们好说好商量,弄大了,对您可是很不利。使用未成年人劳动是非法的”。
如果对方不退让,那就去劳动仲裁部门吧。
记得在去之前搜集点证据。比如说跟同事们聊天的对话。
跟老板谈工资的对话。只要能够证明你在这儿工作了三个月的文字、语言、音频、视频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然后带上身份证去投诉吧。时间可能会拖的久一点,但是钱是不会少的。

回答3:

直接去劳动局投诉你老板的所作所为,最好有证据证明,最起码也得证明你在这厂里做过工作!

回答4:

上当地劳动局告它

回答5:

报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