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后重新办理可以改名字吗

2024-12-21 06:19: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可以,《户口登记条例》有明确规定,但姓名一般不能轻易更改,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改名的一般要求:具有正当的改名理由,因由乳名改学名;父母离异更名;再婚子女更名;被收养人更名;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等。需申请者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籍窗口,领取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即可改名。
  2、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回答2:

不可以。

  • 简介: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1989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公布施行。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8月,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旨在方便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按照当前的通行做法,身份证丢失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并补办。看似经过了挂失程序,但此程序仅对其补办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留档备查有意义。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 主要种类:

1、临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2、网络

网络身份证(VIEID)是互联网络信息世界中标识用户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网络通讯中识别通讯各方的身份及表明身份或某种资格。其与现实中的身份证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电子签名法》等。

3、一代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明确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证。

回答3:

当然不行 

成年人改名字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
1,到户口所在地县公安局刑警队开个“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要本人去,带户口簿身份证,印十指指模,需要一星期左右.
2,准备两张一寸近照,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变更申请表”,填写清楚
3,把”户口变更申请表”拿回村(居)委会签字盖章
4,村委会或居委会写个证明条
5,自己写一个申请报告
6,如果在校,学校要证明,如果在单位,单位要证明.
7,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等待派出所(3人)和县公安局(3人)全部签注同意意见,才算完毕,
8,接下来办理新的身份证
9,更改名字会影响到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要十分慎重.

回答4:

不可以,这个是根据你户口本上面的名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