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如果4月30日之前开票的按照原来的税率执行,之后开票的按照增值税的规定执行具体可以参考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