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交社保,员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4-12-25 22: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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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里交社保,员工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到社保领表,填好后办理社保登记证;
2、公司、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代扣代缴);
3、利用采集软件录入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做报盘文件,打印人员增加表到社保报盘,先去医保再去社保;
4、报完后一个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个人医保存折,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数核定,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6、增减人员在每月20日前报盘;
7、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当地去年平均工资的40%为底线。
交社保流程:
1、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2、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3、单位未交社保个人该怎么办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
4、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