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由工头承担。
因为工头和建筑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是确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就算没有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只要能够给出确切的雇佣证据,就可以确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包括: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5、 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经过审核,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看工头提供的设备是否,个人操作是否违章,决定责任。
房屋主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