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看具体部门的要求,请提前咨询好。有些部门是要求出示原件的。
遗失就业《报到证》的,应持接收单位证明及时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日报登报挂失,并持报纸、个人申请、毕业证、学位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录取简明表和就业方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招办、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然后由学校或毕业生本人自行到省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报到证遗失证明不可以当报到证用
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不再补发《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回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提交申请
本人填写《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表》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准备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表上盖所属院系的章开具证明。
登报遗失声明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 3 个工作日后受理。
人事局开个人档案证明
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
凭借报纸原件、人事局个人档案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表》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