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好么

2024-12-23 09:53:5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好~追求不一样的生活品质

回答2:

  在这广袤的地域里,我们必然会有许多的向往,觉得很多地方迟早会去,但又未必能如愿到达,也许是摆脱不了心灵的束缚,才会每每都对那些所谓的流浪在天地间的举动而感到诱惑。
  品读一本好书,就会像遇见一个良友,它会让你审视自我,考量自己是否在虚度青春,是否在死读书,是否让你活着活着就这么老去。
  所以,在看到艳扬的书时,作为一个同龄人,曾以为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生活就已经很知足了,但久而越发觉得自己显露初老症的窘态,感觉力不从心真好似流淌着80岁的血液,一直在被生活。似乎,它是一部打了鸡血的邀约,在催醒着我,告诉我:活着,要知不足。
  但是,什么才叫旅行?
  难道是安妮笔下那些拿着高级相机对牢司空见惯的美景投入拍摄,追逐热门的名胜旅行点,只为洗出那些和风景明信片一样构图平庸的照片,用以回到城市对朝九晚五没有假期的工作者炫耀?还是真正的去流浪,感受在旅途的快乐、诱惑和那些惊险的过程?所以我挺认同旅行必须流浪,只有在浪迹中才能突显不依附于金钱下的庸俗。
  25岁,大多数是刚毕业的年纪。在美国读书、打工、旅行,起初自认为大多人都能做到,但艳扬是用了不到三千美金就游遍了美利坚的大部分地区,现在很多人一毕业就投入到格子间的职场,为了得到更高的酬劳,为了能爬上顶端,变相的把自己放置在一个惯性冷漠的人类操控室里,过着行尸走肉的日子。同样也会有一些没有过多的经费而放弃所谓的“几天游”,等有钱了又顾虑重重,使之无法实践。在美国念完硕士的艳扬,也经历过迷茫和困惑,或许是她外祖父突然去世的打击下,她亦然选择这种敢于和现实叫板的既有冒险又赋予挑战的旅行。
  有趣的是她推销过吸尘器,教过华裔孩子中文,到德州农场捡鸭蛋照顾牲口体验农活,去北加州瑜伽市的万佛圣城感受了一把佛教的洗礼,还在华盛顿巴基斯坦移民家中帮助女屋主艾莎成功赶走了野蛮的黑人房客,甚至教她如何装扮自己,去打破沉默与丈夫沟通……这些书里一下会让你沉浸犹他洲的巨型岩石的巍峨,一下又穿越到亚利桑那州感受那红土的瑰丽,让你膜拜于自然那神奇的魔手,当然也会让你唏嘘作者在芝加哥返程之际所有财物和重要证件被偷的遭遇。
  面对危机四伏的环境,她也有所忌惮的准备了辣椒水,但在盐城湖,帮她看包的黑人大姐像尾生一样在图书馆等了几个小时;在亚特兰大,陌生加勒比厨师给他带路,却引来了警察的尾随在后的保护;在墨西哥,上百名沙发客横七竖八的躺在沙发上过夜他们素不相识,但初衷只为给她庆祝生日,这样的境遇堪比郭襄庆生的一幕;在万佛城虽然被骗路费和住宿费,但她依然邂逅了晶晶这样的知己,她可以穷到一无所有,但是她还担心主人公艳扬,有朋如此,实则幸焉。所以在遭遇一幕幕的奇遇后,那瓶辣椒水最终是无用武之地。
  这或许就是信任的互通。如同作者所述 “我并不否认这个世界上没有坏人,更不否认人人都可能有坏心眼。可是,当你愿意信任别人的时候,你就给了‘坏人’一次变好的机会。”或许这句更是打破传统的敲山斧。
  为什么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为什么陌生人都是别有居心?正是因为这样的揣测才使我们变得小心翼翼,接受帮助并不可耻,相反更是拉近彼此距离的更好方式,每一个人都有闪光的一面,所以这书更多的是告诫我们要懂得看见别人的美好一面,取长补短,才能懂得感恩。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场感恩之旅,它给我发出一场打了鸡血的邀约。
  我想去旅行
  抛弃那所谓的犹豫
  踮脚张望
  让身体和灵魂,在路上
  与你再次相遇

回答3:

好。不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