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十级工伤,已离职。公司不赔偿一次性就业补助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十级的赔偿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伤残,公司不赔偿,你带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相信仲裁门部会帮你追回十级伤残赔偿的,这与就业补助没关系。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
居然你的工伤等级已经确定,现在你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公司不履行劳动法规拒不赔偿那么你可以拿到有效的证据及证件到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不肯赔偿工伤的一次性就业补偿,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院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