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对方,再婚再生算超生吗?为什么?

2024-11-23 21: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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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子女的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各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家庭无子女,是指夫妻新组合的家庭无未成年子女,再婚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随前配偶生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根据以上规定,你们申请再生一胎,不算超生。

回答2:

可以再生,不算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