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把我的人事档案丢了怎么办

2024-11-25 18: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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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扩展资料:

档案丢失补办方法:

先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你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

现在补建档案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能办理,但是这种补档方式,补出来的档案肯定是“工人身份”,这样应该对你调转户口会有影响,但是也没别的办法。

如果你在老家人事局有朋友,可以试着找人事局补建档案,然后补开当年毕业的报到证(报到证找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委开),然后重新办理干部报到手续,不过这个手续基本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如果你找到老家劳动局办理补建档案手续的话,那么你就要考虑清楚,工人身份是否对你将来调转户口会有影响,是否对你公司将来评定职称有影响。

回答2:

档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丢的,你再去问问。档案没有办法补办的,还是找到最好。

回答3:

你好,很高兴回答问题
首先我很好奇为啥社保局把你档案丢了。一般来说只有退休才需要看档案,看里面是否有视为缴费年限的人事档案。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回答4:

这种事很少发生!但既然发生了,档案丢失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就该由档案丢失的责任部门全部负责。当然,如果涉及补建档案事宜,你本人还是有责任及义务全力予以配合的!

回答5:

当个人档案出现缺失或遗失的时候,主要责任还是在当地档案的管理部门,也是由当地的管理部门进行补全,但是遗失档案的相关人员,要在管理部门补全个人档案资料的时候,给予协助。如果档案出现缺失,可以由人事档案出具相关证明,便以其他资料作为辅助材料,缺失的部分由个人进行补充,找到原始的来源地进行重新弥补,或者找证人证言,证明相关人事经历,最后由人事部门进行确认。
其实如果学籍缺失,可以到原来的学校进行补办,户口资料的缺失,可以到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进行补办,其他相关的人事档案缺失,可以由工作单位出具信函证明,如果原工作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就可以由新的单位或者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如果长期文件和永久性文件缺失,就要到当地的档案局或者档案馆进行查找,其他比较专业的档案,比如社保,税收,工商等这些,就要到对应的部门进行补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