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我看到了你对此事故和善后的处理过程,在交警队已经作出了处理后,因感到不妥而想反悔。对此,我的看法是:
一是,如果你所讲述的经过基本属实的话,从事故的情况来看,双方都是在双黄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说此事故是双责事故才是。
二是,至于为什么你在当初会同意以单责来处理,可能是出于某种考虑吧。无论如何,事故现场已撤消,认定书的字已签,车子已取了,因客人受伤后,与你扯皮,现在再来出尔反尔,说三道四,是无助事故善后的处理。
三是,你讲安全带的事儿,我认为不会对事故的责任的认定,有任何的改变。
因此,要是你的车子是双险齐全,单责事故也不会让你自掏腰包的。通过双方车损和人员伤害的经济损失不大,在实际中按单责事故处理,还要便利许多。
对于我的说法,你可能不服,并存有异议。那么,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要是当初为了事故责任在交警面前而纠缠,双方的车子和双证都要被扣,车子在指定的停车场摆上过十多二十天,还要等到伤者全愈后再来论处,试想可能着急的是谁,况且责任最后如何认定,结果如何还可能会两说哈。
如果你在事故认定书上没签字可以去交警队沟通下的 还有你当时有没有拍照留证据,如果没的话一般不好弄,没有证据能证明对方未系安全带和车子压双黄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