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属于九级,严重的属性八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
14)3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如果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为七级;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评为九级。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也是九级。具体要向鉴定的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