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合法不合法没有意思,也没必要!!另外,你自己也可以带相关证件把户口分开的,就是由一本变两本,然后找机会还给他!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后,应由户主本人持本户所有成年人签字(或捺手印)认可的申请书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发。新《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予以作废;原《居民户口簿》找到的,应交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公民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到原签发地公安派出所重新补发。原签发地派出所应当凭原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未落户证明等材料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在户口迁移证件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