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需要起诉方提供担保。此处不能称为申请人,如果有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