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持单位的公章到所在的劳动保障部门去办理减员手续,即中止社保手续,用人单位增减员可使用纸质办理,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SF013)一式二份;
2.减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增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变动人数在5人以上的需提供上门增减员导盘文件。
门前纸质办理的,用人单位在增、减员变动当月携带上述纸质资料到办税厅办理,并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备核查。
如果网上增员操作正确但仍不成功,请前往主管地税局办税厅门前增员并反映情况查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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