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做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个人(个人承担部分)
3、缴纳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一、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二、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一、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包含个人应扣社保与个税及水电费)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二、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水电费(个人部分)
1.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水电费(个人部分)
2. 交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应有个人负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在工资表的代扣款项中有代扣个人所得税一栏,
当时的分录应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等科目
贷:应付款项--水电费
--代扣个人所得税
与社保工资个税相关业务的计提与发放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包含个人应扣社保与个税及水电费)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水电费(个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