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更名需要注意什么?

2025-03-06 17:47:5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3、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关系内的夫妻当事人可以将财产份额或全部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离婚析产分割就是指离婚后,将一方的产财或财产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协商或判决给另外一方。
对三种方式而言,第三种不需要缴税,只需80元登记费用,其余两种需要根据实际更名情况而计算哪一种方式最划算。

回答2:

回答3: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你应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以及能否更名,如果更名。顺便提醒一下,买卖房产,在我国是实行登记生效制,也就是说,只有在经过产权登记后,该房地物权才属于登记人。没有两证,首先,一般来说不能认定该房产属于卖方,即使属于卖方,不经过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两证的房子,交易起来是很不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