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要办理遗嘱公证,怎么办理?需要全家人都去公证处吗?

2024-11-24 09:45:5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问:房产继承,要办理遗嘱公证,怎么办理?需要全家人都去公证处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一、房屋继承必须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二、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公证吗
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3、印花税5元/证;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amp;#251;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