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没有确定时间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
凡是被刑事拘留的,都是因为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犯罪责任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批准逮捕之前可以先行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后,刑事拘留自然终止。但是,批准逮捕前的最长拘留期限限定在三十七天。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后的批捕期限: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拘最多37天,但之后很可能逮捕,涉嫌刑事案件不是说拘留几天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