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身份证
第一步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办理社保登记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示例见背面;
第二步 办理单位人员参保
1.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2.从朝阳区社保中心网站下载“五险一单位普通单位版”,在软件中完成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等操作后,做信息报盘(U盘导出文件为DAT格式)
3.新参统人员提交表格及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京劳社统保险20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京劳社统保险6表);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已参保人员提交表格:《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京劳社统保险20表)
注:以上两种表格均可从软件(五险合一普通单位版)中打印
第三步 领取社保险登记证及密码
1.领取社保证:参保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及最近一个月医疗及四险缴费收款凭证(《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或《社保中心财务收据》复印件领取。
2.领取密码: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在登记部、公章29号窗口领取
第四步 领取新统人员医疗存折
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缴费满三个月后,由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领取医疗保险存折(幸福三村十字路口西南角)。
是需要的,而且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社保办理的流程如下:
1、缴费程序
(1)初次缴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
第一、本市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
第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第三、一寸证件照(一张)。
(2)续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
第一、第二内容同前;
第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
第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证》(未办《手册》或《登记证》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
由本中心养老保险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
(3)外埠转入人员需备交以下资料:
第一、第二内容同前;
第三、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金转移清单”;
第四、转移基金须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续保手续。
2、基金、关系转移程序
在本代办处缴费的人员有转往外埠或本埠某单位的应办理基金、关系转移手续。
(1)转外外埠人员需备交如下资料:
第一、劳动(行政)关系调转介绍信;
第二、调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注明工作单位名称、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开户行、帐号、地址、邮编的函件。
(2)转往本埠某单位的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
第一、内容同前;
第二、调入地社会保障门路门出具的注明工作单位名称、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地址、邮编的函件。
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3、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在本处办处缴费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应提前一月备交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一张)前来办理退休手续。
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填表报社保部门审批。
4、退休年审程序
在本代办处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由本人携带退休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前来代办处办理年审手续。
5、退费、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程序
(1)在本代办处缴费人员有出国(境)定居者,应携带护照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个及复印件(一张)、前来办理领取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储存额手续。
(2)在本代办处缴费人员未到退休年龄亡故,或退休后10年内亡故者,其继承人携带由公安、医院或殡仪馆签发的证明,前来办理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或储存余额手续。
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填表报批。(如果满意 请给好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