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电子厂仓库上班了三年多,突然叫我去产线当员工?你们说这是什么意思啊?我不愿去,按劳动法有赔钱

2024-12-22 1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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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你和电子厂签定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固定岗位的,电子厂未经和你协商调换岗位的,你可以此辞职,并可追索经济补偿金。但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电子厂,否则对你维权不利。
二:劳动合同或招聘入职时没有约定固定岗位的,电子厂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你的岗位。电子厂在没有故意降低你的工资待遇等违法行为和侵害你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你应服从安排。如果拒不服从,电子厂可以同你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赔偿和补偿。

回答2:

不可能赔钱给你,你不愿意去是你的事,工厂有权力随意调配员工,别说你一个仓管,就是经理也有权力降为科长组长什么的,公司就是逼你走,而且还合法。

回答3:

你不愿意去?那你走吧,别来了。
赔偿?听说过做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