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领队证取消意味着取消了领队资格审批,不再需要特别许可的证件。领队证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导游证的合法执业。这一修改响应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改革的倡议,进一步激活了旅游市场和人力资源。取消领队资格审批使优秀领队脱颖而出,人才流动更加便利,适应市场变化。旅行社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导游业务能力来决定哪些导游可以从事境外带团业务,这是一种由企业自主进行岗位和员工分类管理的制度化转变,符合市场化趋势。
领队证刚刚退出我国旅游行业的历史舞台。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旅游法的决定。旅游法全文不再出现“领队证”三字。最新的规定是:从事领队业务,应当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这也意味着,我国实施了近十年的领队证审批正式被取消。领队证也从此退出我国旅游行业的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