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教材教法及班级管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能低于1:3,如果还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报名在职优秀教师,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