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故而独生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拥有继承权。
首先要看这些财产哪些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即结婚前有的),哪些是婚后的共同财产,是婚前的需要举证。
要是都是共同财产的话,你母亲先要分一半,剩下的一半是你父亲的。你和你母亲一起平均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也就是你只能继承所以财产的四分之一。
虽然你父亲有口头遗嘱,但是无法证实,所以只能按无遗嘱来办。
如果你父亲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则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根据继承划分规则,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划给你母亲,剩余的一半你和你母亲再平均分配,你可得23万。
如果,你父母没有做过婚前财产登记的话,那你获得的财产应该是四分之一的房屋继承权,和四分之一的15万财产。
一半财产是你母亲的
剩余的一般作为遗产分割
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