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非师范类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申请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必须先自修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自考单科合格证,同时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证书,这两项证件的有效期国家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以上两项证件的获得路径是:教育学、心理学报考请上各省自考网站,在网上报名,具体问题请拨打市自考办电话咨询。
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学期间修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仍须参加各省教育厅(委托省自考办)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申请认定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中等师范毕业的普师专业、幼师专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不可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
二、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小学(幼儿园)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各县(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市教育局(三县申报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初审后统一报市教育局)。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自考单科合格证)以及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申请资料,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办理。有关申请资料的提交及认定程序等具体规定,请向相应的认定机构咨询或登录市教育信息网\办事指南或机构导航\人事科\教师资格认定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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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申请教师资格须知和申请种类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表格材料、录入个人信息并拍摄数码照(今年春季领表时间已过,秋季领表时间为9月1日-10日);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秋季9月11日-25日)。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证明原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方法概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拟聘高校出具的证明。
目前可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你这专业考研也没意思,还是工作吧,或者换个专业,比如传播学。以后做个记者啥的
再说每个学校考的内容都不一样,没法给你大纲
想考的话就到学校网站看招生简章,参考书目,各个学校不一样的。
文学研究生很多,如果你不是很有兴趣的话,就是为了好就业,也建议你不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