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需要本人到场才能办理.能否办到看你能力了.如果你是未婚的只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我主要和你讲一下办理程序和婚育证明的用处:
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和经商前,应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为:
(1)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经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2)携带身份证、两张近期本人照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3)《婚育证明》收费标准:免费发放(2005年1月1日起)。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交验《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如果在外出期间,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发生变动,应自变动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变更手续。
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的话你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一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注:现居住地所办的婚育证明只限于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区)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有效!
注:婚育证明要妥善保存,以备计生部门或其授权组织查验!
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中的孕环检对象,应定期到现居住地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参加孕环检,并寄回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果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则必须返回户籍地参加孕环情检查。注:由于现在全国以形成计生联网网络,所以只要在现居住地参加环孕检就可以了,也不存在寄报告单的问题!流动人口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给该城市在就业,社会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造成很大压力..所以大家要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要全力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为创建平安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尽我们最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