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2024-11-24 14: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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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第三次起诉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二.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予离婚;满足婚姻法三十二条中的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予离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答2:

只能等着法院判决,离婚只有起诉和协议两种。既然协议不成,就只有起诉了。已经起诉三次了,法院应该会判的吧。

回答3:

这次应该可以了,正常二次法院就会视感情破裂,判离。

回答4:

提交离婚申请后,三个月不同居还是两年不同居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你去起诉的时候可以具体问一下

回答5:

可以向法院申请单方面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