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查询到学籍信息。
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可以去户籍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档案和户口资料的去向。
开除学籍属于处分,是因为学生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主动以处分形式取消学籍的做法,其特点是处分的记录要计入学籍档案。被开除学籍之后就查询不到在学校的入校记录了,就等于说跟学校已经没有关系了,就不能在所在学校办理任何的专业证书了。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学籍由政教处出示材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学籍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学籍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派出所通报。
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可以去户籍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档案和户口资料的去向。
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获得释放的人员,一般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批准出境的人员,申请出境应当是可以的。但是申请入境的国家或者地区能否同意入境,就由该国家或者地区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