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德性,孔子强调仁和义,特点是仁.义是事之“宜”,即“应该”.它是绝对的命令.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不是义的行为.用一个常常受孔子和后来儒家的人蔑视的词来说,那就是为“利”.在儒家思想中,义与利是直接对立的.孔子本人就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这里已经有了后来儒家的人所说的“义利之辨”,他雹孙早们认为义利之辨在道德学说源雀中是极其重要的.
义的观念是形式的观念,仁的观念就具体多了.人在社会中的义务,其形式的本质就是它们的“应该”,因为这些义务都是他应该做的事.但是这些义务的具体的本质则是“爱人”,就是“仁”.父行父道爱其子,子行子道爱其父.有个学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论话·颜渊》).真正爱人的人,是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所以在《论语》中可以看出,有时候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总和.所以“仁人”一词与全凯纳德之人同义.在这种情况下.“仁”可以译为perfectvirtue(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