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坦梁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制定的乱卖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开始施行,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为大哗信逗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是( )
A、《尘凯中华民国宪法》
B、《钦定衡兄袜宪法大纲》
C、《中华民咐激国约法》
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