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属于父母。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买房产的资金是夫妻共同出资,出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归父母,父母应该按照市场价格对离婚夫妻给与相应补偿。
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很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意思是登记在谁的名下既是谁的财产,若是你能证明那是你们出钱买的,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权,若是你们内部协商好说是你们自己买房但是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话,可以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从出资人来说,算共同财产,但是没有在故其二人的名下,因此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建议赶紧变更。
房产证写了夫妻俩名字,住房产权就是登记人2人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前提,就是一人一半。房产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住房,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你的情况房产证登记了小夫妻俩名字,就是你俩共有。
只写男方的名字的话,但是男方父母能证明房子首付是他们出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共同还贷的,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写男方父母的名字,是父母的财产,不算小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假如男方有私生子,将来私生子有权利继承现在有男方名字房产证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