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汇的问题

2025-02-22 1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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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以下是宁波地区企业的解决办法,不知道北京地方政府是不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措施?最好去外汇管理局问问清楚。附:

自2008年7月14日实施出口联网核查以来,由于部分企业预收货款可收结汇额度为零,以致预收货款收入不能办理资金结汇和划转手续。为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便于银行正常操作,在过渡期(2008年7月14日—8月15日)内,总局将以书面和光盘形式分别向各分局和中国电子口岸传送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外贸进出口企业应及时登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出口预收货款合同登记与提款登记手续。

二、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及时通知有预收货款收入的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在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中预收货款可收结汇额度内为企业办理预收货款项下外汇资金的结汇与划转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回答2:

江苏这里只需要提供出口收汇证明和电子口岸卡等就好了,证明网上有下载的,银行也有的。如果还是不能的话,就要资讯银行了啊。那段时间,我老打电话去银行问的,前几天顺利的把钱转出来用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