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后死亡,是否因当追究刑事责任?

2024-12-29 18:05: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回答2:

主要责任的话那要负刑事责任

回答3:

“听到的解释交通事故若干问题的刑事案件”引发的不止一人重伤,负事故或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定罪处罚:我们1 。喝酒后服用药物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安全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故障;
4明知是无牌照或车辆已经报废,而驾驶;
5。严重超载驾驶;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您可以仔细控制哈。 。

回答4:

现场没4吧

回答5:

这还用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