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轻伤是要负刑事法律责任的。这里所说的轻伤,是一个专用法律用语,它由法定机关鉴定,有严格的鉴定标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不管是什么原因引发的纠纷,只要将受害人打成轻伤,实施这一行为的人即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一条基本原则。 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在司法实践中,轻伤刑事案件大量增加,而且与其他刑事案件相比(如抢劫、绑架、敲诈等),轻伤刑事案件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且情节轻微,为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4年,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轻伤意见》)中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书面要求或同意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而且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已经消除的,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机关可以相对不诉。追究刑事责任是被害人的权利 轻伤犯罪嫌疑人应正确认识“撤案”或者“相对不诉”,它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宽严相济政策,绝不是理应如此。如果轻伤犯罪嫌疑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民事赔偿,被害人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追究轻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轻伤意见》中明确指出,根据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轻伤犯罪案件被害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正在侦查、审查起诉的轻伤犯罪案件,被害人要求改变程序,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公安机关应予同意。法院受理被害人直接起诉的轻伤犯罪案件,可以向公安、检察机关调取有关证据,公安和检察机关应当配合。 轻伤和解案件的前提是轻伤犯罪嫌疑人必须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该问题中的责任方如果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是可以依法完全可以凭着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和当初双方签字的协议,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要求追究轻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轻伤犯罪嫌疑人赔偿经济损失。但法院判决并不一定就要责任方坐牢,有可能是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谢谢!
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形式责任并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一定会判刑,但一定是拘役。期限就不一定了。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法律上规定可以 但是你赔偿的够高 就不会坐牢
不会,出点钱就行了,还没有那严重
有钱就不用拉~有钱能使鬼推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