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面的国家任务不要混淆)至于你说的高考录取形式我说仔细些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分配制度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普通高校招生由单一的国家任务计划,逐渐发展为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和调节性计划(包括委托培养和自费生)并存的局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两种计划形式并存的现象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因而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国家教委从1994年开始进行招生并轨改革,即变两种计划形式为一种形式,变同一学校同一层的多种录取分数标准为一种分数标准,变多种收费标准为一种收费标准。从1997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中也不再存在调节性计划(包括委托培养和自费生),而只有本、专科的区分。招生并轨后,在学生管理方面,即从原来的包经费、包分配逐步过渡到自己交纳部分培养费,毕业后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即双包向双自过渡)。招生并轨和收费有联系,但并轨不等于一定要收费,或是一定要收高的费用。按规定农、林、师范、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可免收学费。并轨与收费制度改革、就业制度改革三者有联系,但绝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