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需要付刑事责任吗?

2024-11-24 16:41: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回答2:

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了。
如果开车人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同等责任或以下,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1款规定,是“发生重大事故”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以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回答3:

你好,既然驾驶员负全责,肯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已经对被害人家进行了民事赔偿,可以对驾驶员从轻处罚。

回答4:

只要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就不属于犯罪。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