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元朝的时候,对于游牧民族的金人来说,狗是他们狩猎的好帮手,他们把狗看为朋友,所以不会吃狗肉。对于汉人来说,和狗就没有那么深厚的感情羁绊,所以就会偷偷的吃,所以那时候狗肉是上不了酒席的。
2、在清朝的时候,满族人传说狗和乌鸦救过努尔哈赤的命,所以把狗看成是满族人的守护神,所以满族人吃狗肉之于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塔吉克、塔塔尔、乌孜别克10个少数民族吃猪肉,当时有法律禁止吃狗肉。所以宴席不能有狗肉。
3、到了慈禧太后的时候,她是极讨厌狗肉的,一次吃饭是给她端的菜有狗肉,慈禧就说:狗是我族的神,不得上席。民间以讹传讹,就形成了今天的狗肉上不了大席的习俗。
4、现如今,玉林狗肉节被许多爱狗人士所抵制,吃狗肉更是被爱狗人士所谴责,吃也只能偷偷的吃,上不得桌面。更别说成为酒席上的一道菜了。
扩展资料:
饮食文化:
1、亚洲
狗肉在东亚,如越南、泰国、印尼各地均有食用。 在中国某些地区,又叫“香肉”或“地羊肉”。江苏省沛县的鼋汁狗肉是沛县最有名的传统特色食品。鼋汁狗肉呈酱红色,色泽鲜亮,味美醇香,肉质韧而不挺,烂而不腻,可谓色、香、味俱佳。沛县因此而成了古今闻名的“狗肉之乡”。
但是中国南方等许多地方还继续食用狗肉的习惯。越南也保存这种习惯。
2、法国
在法国食用狗肉并不常见而更被视为禁忌,食用狗肉在法国出现过。在高卢的考古遗址中发现的屠宰狗骨头显示法国食用狗肉最早的证据。类似的证据也曾在相近或较早时期在欧洲被记录。十九世纪后期的法国媒体曾报道人们排队购买狗肉的案例,并称狗肉“美妙而柔嫩”。
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法国巴黎被围。那段期间包括狗、猫在内的各种宠物,甚至动物园中的动物都被当作食物。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记载了此事,有人在肉店门外等待购买狗肉。法国直到1910年还有狗肉铺子,有报道指一些屠夫在巴黎出售狗肉。据传今天在巴黎北部仍有人吃狗肉。
《三字经》里把狗列为六畜之一。狗是人类最早驯化伺养的家畜,1980年代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10座埋狗坑,说明人类养狗历史起码在9000年以上。当时养狗除作为先民捕猎的帮手之外,毫无疑问也是重要的肉食来源。龙山文化遗址和殷墟里,均发现大量被烧灼过的狗骨头,就是个证明。“然”字的本意,就是火烤狗肉。诸多汉字的构成也可以证明狗在古时的重要性,比如猎,猪,狐,猛,狩等与兽有关的字,全是反犬旁。勾践当年欲灭吴国,出台奖励生育政策:“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猪)。”可见当时狗的地位,尚在猪之上。 古籍里也有不少关于“狗屠”的记载,如“燕市狗屠”是荆轲的一个好朋友;樊哙是狗屠出身,还发明过一道“龟汁狗肉”,至今沛县仍有樊哙狗肉制品有限公司;聂政也曾屠狗奉养老母,直到母亲去世后,才去刺杀韩傀;刘秀也曾杀狗卖肉,如今“试量集狗肉”打的还是刘秀的招牌。狗屠之多也可以证明,当时吃狗肉是很普遍的。狗肉也是祭祀祖先和神灵的贡品。据考证,贡献的献,原写作“献”,“鬳”是陶制炊具,加“犬”字,即瓦罐煮狗肉。既然煮狗肉可做供品,可想而知,平时的宴会狗肉也应该是能上席的。 所以有“狗肉不上席”的禁忌,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唐宋时佛教兴盛,佛教当时虽不禁吃肉,但认为狗肉是极污秽之物,不应食用。所以《水浒传》,鲁智深不守戒律,是吃了狗肉喝了酒以后,才醉打山门。另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宋徽宗属狗,有个叫范致虚的大臣拍马屁说:陛下属狗,但京都居然有人杀狗为业,这是对陛下的大不敬,应予禁止。宋徽宗虽然写得一笔好字,画得一手好画,本质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糊涂蛋,居然马上降旨,严禁民间养狗为食,更不许杀狗来卖。为了保证这一禁令落到实处,他还专门拨了两万钱,鼓励举报违禁者。 可是,颁布禁令容易,老百姓吃狗肉的习惯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扭转过来的。有需要就有市场,一些从前的狗屠现在改行杀羊,私下里仍然杀狗卖狗肉。所谓“挂羊头卖狗肉”即因此而来。狗肉是违禁的,所以只能挂着羊头做幌子,偷偷摸摸地卖。有人说“挂羊头卖狗肉”是因为羊肉比狗肉贵,奸商以次充好,是因为不懂这段公案,“想当然耳”。狗肉和羊肉的差别太大了,不是那么容易混充的。 二十多年后,北宋灭亡,杀狗吃肉不再犯法,但吃狗肉的人已经大为减少,“狗肉不上席”已也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禁忌。现在嗜吃狗肉的,除了朝鲜族外,大概就只有粤、桂、黔一带。中原一带只在寒冬时节食狗肉进补,并不作为常规的肉食。即使是吃狗肉的地方,也往往有诸多讲究,比如烹饪狗肉时要将炊具移到室外,吃狗肉也只能在露天——狗肉不仅不能上席,还不能进房间。 吃狗肉最有名的笑话发生在李鸿章身上。1897年,李鸿章访英,曾与他并肩作战的戈登将军为纪念昔日情谊,把自己的爱犬赠送给他。不料数日后,李回谢函曰:谢谢你送我的狗,味道甚美,我吃了不少。此事顿时轰动伦敦,英人纷纷引为笑谈,奇谈。其实这只是东西方饮食文化差异罢了,西方人把狗当作人类忠实的朋友,不是狗肉不上席,而是根本不吃狗肉;但站在李鸿章的立场来说,吃狗肉古已有之,天经地义,何必大惊小怪!
在古代,狗是最低贱的生物,被世人鄙视、忽略,狗肉虽然好吃有营养但它比较不雅 太低俗所以上不了台面
俗语“狗肉上不了大席面”,是在南北朝后,游牧民族以狗为猎具和牧放的守护者,所以忌食狗肉。再加上佛学典籍上把狗视为不洁之物,严禁屠食。 我国,狗最初是专做祭祀用的。《说文》解释“献”字说:“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古人视狗为祭祀的头等供品。在商周时代,狗肉是周天子专用的食品,一般人顶多吃些用狗肉做的“犬羹”。狗的起源是狼或野狗驯化演变而来,是世界上最早的家畜之一,比之人类驯养羊、马还要早。在我国,狗最初是专做祭祀用的。《说文》解释“献”字说:“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古人视狗为祭祀的头等供品。在商周时代,狗肉是周天子专用的食品,一般人顶多吃些用狗肉做的“犬羹”。后来,俗语有“狗肉上不了大席面”,那是在南北朝后,游牧民族以狗为猎具和牧放的守护者,所以忌食狗肉。再加上佛学典籍上把狗视为不洁之物,严禁屠食。古时狗是非常低贱的生物,不是专门饲养用来食用的,除大户人家用来狩猎、看家外,见到的大都是野狗。被野狗咬伤易得疯狗病(狂犬病),是当时中者必死的绝症。大都是只有叫花子一类的才会食用。所以才有此说。出自何典,就更谈不上了。跟烂泥扶不上墙一样,俗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