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提出停工报告一定要用公章吗,用项目部章可以吗?

2024-12-20 1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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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停工报告?

目前,提出停工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
二、项目监理对工程项目部(致施工总承包单位)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所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部(致施工总承包单位)
以上单位机构,提出的都是“停工通知书”或“停工令”。

如果是“停工报告”,则为工程项目部向其所属施工企业、或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提出。
则:项目部提出的,用项目部章;施工单位提出的,用施工单位企业法人公章。

注:工程施工项目部,是某施工企业派驻某项目的一组人员。您提出的“施工单位”严格的来说是指施工企业,并不是指该企业派驻某项目的人员所组成的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