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居住权)与房屋所有权

2024-12-12 2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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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

  2.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3. 房屋的产权代表着个人拥有这个房子,是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的使用权代表只是一种使用权,也就说个人拥有使用它的权力,但并不代表拥有它。

回答2:

一、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
二、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三、房屋的产权代表着个人拥有这个房子,是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的使用权代表只是一种使用权,也就说个人拥有使用它的权力,但并不代表拥有它。

回答3:

个人认为,居住权是个很虚幻的存在,居住权怎么取得?可以依照合同取得(租赁关系),可以依照法律直接取得(未成年子女居住父母房子)等.....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对自己房屋行使处分权利,据我所知处分自己房子并不受居住权人影响,所以,从法律上说,B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他怎样处分该房屋,无需经过A的同意。(道德上过不过的去是另一回事)

回答4:

题目说的有点不够详细,因为你没有说明A的居住权的来由。
一般来说,法律的最基本规定就是人性化和合理化。
理论上,B有权处置自己的房屋,但是这里的处置是说类似装修,买卖,租赁等。
B无法处置A的权利。B如果让A住卫生间,肯定是不对的。

建议提供如下细节:A是如何有的居住权,B为什么要分开住的原因。B想怎么做的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