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目前来讲,此房产已经不是遗产的范畴。所以你们姐妹任何一人都没有权利继承。因为现在的产权人是你母亲,你母亲目前还健在。
所以,如果你想获得该房产,那么就由你母亲去办理赠予手续,把该房产赠予你,这样房子的产权人就变更为你。以后你母亲亡故的话,该房产就不算遗产。
按继承法是大家都有份,而且你尽到赡养责任,是可以多分的.但你的事很特殊,房子在废墟上重建的,按理是应该重新办理房产证了.所以这个事你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了
不应该包括父亲的财产-已经去世
这个要看95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母亲自己的
拆迁中的有关协议
重建房屋的资金支出资料
以后母亲的委托书
把资料备齐后,可以证明其他人没有继承的权利
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