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司无故辞退我,片面的说我不服从安排,老板还骂人,且不发补偿给我。我该怎么办?

2024-11-25 04: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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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用人单位若要以您违反公司制度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一定的证据并且有一个解除的程序的。若您单位是无任何正当理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选择要求公司依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方式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作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您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就以上请求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