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修改我的书写格式!!
【1】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
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男女双方可以借来集体户口的首页,还有自己的那张单页,
(如果自己那张单页有公安户籍部门的公章,不借来首页也是可以的)
【3】男女都带着自己的身份证。
【4】都写一份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到集体户口所在辖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办理领取结婚证了。
【6】当然在结婚登记处要照夫妻像,交结婚证工本费了。
1、带上双方的户口卡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用的合照、还有工本费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民政局办理就可以,当然可以带点喜糖给工作人员。
2、集体户口的,需要带上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办理后按照通知时间去领证就可以了。
祝你们新婚愉快!
结婚的双方带上户口本及身份证,到集体户口所属的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