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方式是、
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
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另外还有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登记表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是: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三、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三)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进行备案。 第十条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发生下列变化时,应当在发生变化后30日内进行变更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一)新招用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三)成建制划入或划出;
(四)劳动者退休;
(五)劳动者死亡;
(六)其他应当进行变更备案的情形。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办理新招用劳动者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鉴证后的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
(三)失业证、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大学生毕业分配报到证或者转业退伍安置证明等;
(四)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备案时,应当携带已备案的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
(二)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劳动者花名册;
(三)有关机关批准用人单位成建制划入或者划出的文件;
(四)劳动者退休证明;
(五)劳动者死亡证明;
(六)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变更
一、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方式是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另外还有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ldyg.mohrss.gov.cn)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是: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