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什么样的情况才立案侦查?

2024-12-15 18:58:2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回答2:

在接受刑事案件后,需要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如果构成刑事案件,它就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它也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主要依据。
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需要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对接受的刑事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合法依据,只有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才能对案件进行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

以上为理论部分,本人认为,打架,且只是轻伤的话,应该不属于刑事案件,所以更谈不上立案,只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案件,才有可能谈及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不会立案,而是备案。
如果因打架造成重伤,或死亡。。则应该是视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此时将其定位刑事案件,若符合条件,即可立案。(注:本人为法律初学者。。嘿嘿。。)

回答3:

证据初步充分有明确嫌疑人的可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