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拆迁的房屋 迁入户口问题

2024-11-25 1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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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知你是城市拆迁还是农村拆迁?城市拆迁现在属征收一般是不问户口情况的,只是对房屋产权人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是按房屋的面积大小进行评估补偿的,与户口没多大关系。有些地方制定的实施细则对一份产权内住了几代人,对这样的住房困难户,经产权人要求分户安排几套住房的,可以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并公示没有异议后,可以分户处理,但安置的房子与拆迁补偿的房款要互找差价。一般这些人家是想通过拆迁买到经济适用房,如果买安置房,各地已经与商品房价格差距很小了,并没有多少优惠,现在拆迁补偿价格定得比较高,不然拆不掉房子,但安置房价格也调得较高了,与过去的拆迁有明显不同。不知你想迁户口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多买房子吗?

回答2:

这个看地方了,有的地方是没问题,有的地方问题很大,基本是不可以,例如北京,上海,这些是不可以迁.但是东莞深圳这些是可以的.且非常容易,只要你有钱.不过你有钱的话还不如移民,不用愁这个了.但是我建议你还是不要把你老婆迁过来,如果只是迁来想整多套房子的话,基本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你明的

回答3:

 1、女方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

3、男方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如: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